各学院、学校各相关部门:
为了繁荣校园科技文化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,通过以奖促学,以奖促优,激励学生个性发展,鼓励学生为学校争得荣誉,学校将在各学院开展2015—2016学年校长奖学金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安阳工学院校本部全日制在籍注册的本、专科学生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16年10月12日—10月28日,宣传、申请、各学院审核和上报信息阶段。
三、奖项类别
(一)学术创新奖学金
(二)单项竞赛奖学金
(三)文体优秀奖学金
(四)自立自强奖学金
四、评定办法及奖励标准
根据《安阳工学院“校长奖学金”评定办法(试行)》规定标准严格评定。
五、评定流程及注意事项
(一)评定流程
1.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《安阳工学院“校长奖学金”申请表》,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;
2.学院进行初步审核,并在申请表“学院意见”栏给出审核意见,将学生提交的表格和材料收集整理后等待认定部门认定,同时将本学院情况汇总后上报学生处。
3.学生处将全校的情况汇总后,分别交由校团委、体育教学部、科研处等认定部门进行认定,认定部门在学生《申请表》给出认定意见,并将认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学生处。
4.各项奖学金认定后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核。
(二)注意事项
1.所有奖项的获奖时间应为2015年9月1日—2016年8月31日期间;
2.团体奖只能以团体中一人进行申报,成员不得重复申报;
3.以团体和个人参加竞赛的,团体和个人不重复奖励;
4.如果同一竞赛、项目或成果多次获奖时,在校内只奖励一次,取其获奖层次最高者奖励。
中共安阳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
安阳工学院学生工作处
2016年10月12日